記者日前從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了解到,山西今年前10個月發生的9起煤礦涉險事故已全部比照事故進行了調查處理,并全部批復結案,對78名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。
據統計,1月至10月,山西共發生9起煤礦涉險事故,涉險人數達1639人。這些涉險事故涉及瓦斯突出,井下全礦井停風、停電導致井下作業點瓦斯高濃度、長時間超限等,所幸被監管監察部門及時發現并督促迅速撤出涉險人員,沒有造成傷亡。
根據國家礦山安監局和山西省政府領導批示,山西局對晉城陽泰集團晶鑫武甲煤礦“4·26”煤與瓦斯突出等涉險事故進行了提級調查,查清了事實真相,倒查有關責任人責任,并對涉險事故發生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、煤礦企業負責人進行了安全約談,在全省進行通報警示。
山西局要求,對發生事故煤礦采取查、停、罰、改等九項措施,在開展事故調查的同時進行現場監察,對查出的重大隱患要依法嚴肅處理,堅決壓實煤礦主體責任。深刻剖析事故原因,切實汲取事故教訓,制定針對性防范措施,防范同類事故反復發生,遇水害、瓦斯等重大險情必須第一時間停產撤人。扎實開展事故礦井“回頭看”,確保事故責任追究到位、事故教訓汲取到位、防范措施落實到位。加強事故警示教育,對未認真開展警示教育的一律責令限期“補課”,真正做到“一礦出事故、萬礦受教育”,用事故教訓推動安全工作水平提升。